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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政·公共课部专题学习《湖北省实施办法》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11-05点击数:

  11月2日下午,思政·公共课教学部党总支组织召开学习贯彻《湖北省实施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〉办法》专题会,课部党总支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,会议由总支书记丁跃华同志主持。
  会上,总支纪检委员谢贝妮带领全体党员对《湖北省实施<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>办法》进行文本学习,从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对比角度,从问责对象、问责情形、问责方式和适用范围等方面认真作了解读,并结合课部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师德师风建设等情况交流了个人学习体会,希望各支部组织学习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支部书记要配合做好监督执纪工作。

  丁跃华在发言中,强调学习贯彻落实《湖北省实施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〉办法》有关精神基本要求:一是提高认识。认真学习《实施办法》,学深悟透、入心入脑,每名党员干部、党员教师要深刻认识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当、失责必追究,权力就是责任,责任就要担当的政治要求,以思想自觉引领行为自觉;二是认真履职。党员干部、党员教师要带头贯彻执行,自觉摒弃习惯思维和传统定势,坚决纠正有规不依、随意变通、执纪不严等现象,在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要求上做到与课部要求同频,与校党委决策共振。强化责任意识,切实履行职责,倒逼责任落实,坚持问题导向,确保课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;三是强化督查。就《问责条例》和省委《实施办法》的学习贯彻落实,做好课部内部的监督检查工作。总支纪检委员、课部教学督导,要以学习贯彻落实《实施办法》为契机,加强督查力度,对违反党纪党规、违反教学管理规定者,发现一起处理一起,通报曝光一起,做到问责一个、警醒一片,以严肃问责推动课部责任落实。

 

思政·公共课教学部 谢贝妮/文  张涵丹/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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