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
根据2019—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学校定于第十一周到第十三周(11月11日—11月29日)进行期中教学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1.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宋移安
副组长:饶雨泰、朱遂杰
成 员:夏学文、於红梅、赵天武、王敏、彭宜佳、万荣国、刘福元、姜玲
2.成立期中教学检查专项抽查小组
组 长:宋移安
副组长:饶雨泰、朱遂杰
成 员:汪超、汪刚、孙俊、苏枫、刘志华、熊雯婧、朱垣、戈红兵
工作人员:李缜、宋春芳、徐璐、龚丽丽
3.各学院(部)成立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小组,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,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,成员由教学办、学工办、教研室等相关人员组成。
二、检查目的
全面落实优质高职校建设任务,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常态化,跟进“有效课堂”和“五个思政” 的建设实效,强化教学过程性监管,促进教学规范化运行,切实提高教学质量,及时总结经验、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,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项目工作任务顺利完成。
三、检查程序
本次检查主要采用学院自查及学校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1.学院(部)自查
时间:11月11日—22日
要求:各学院(部)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小组,对照自查内容认真自查,详细记录检查结果,并就自查情况撰写写实性自查报告。
2.学校专项抽查
时间:11月25日开始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基本程序:(1)专家组进入教学单位对专项内容进行逐项检查;(2)各学院(部)就自查自检和专项任务完成情况作简要汇报(不超过15分钟);(3)专家组对各学院(部)自查情况进行核实或复查;(4)检查情况现场反馈。
四、检查内容
1.学院(部)自查内容
(1)教学运行监控检查。各教学单位全面自查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、大纲要求、教学任务执行是否一致,教学过程是否规范。检查依据是各学院(部)教学听课记录、教学巡查与记录、教材征订情况、教师教学过程记录(课表、授课计划、实习实训项目计划、学生考勤记载、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)、教学日志、实训报告、课程标准、教案、学生平时成绩记载表、实习实训室教学记录本等。检查各学院(部)教学教研活动计划、活动安排及活动记录。
(2)教学质量监控检查。检查各学院(部)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运行。包括教学过程监控是否严格、规范,各学院(部)领导、教研室主任、专业负责人及专任教师听课记录;检查各学院(部)教师评教和学生评教情况,重点调研课堂教学质量和“有效课堂”建设满意率;各类教学事故通报、处理;检查教师相互听课评课、调/停课手续的办理和补课落实、学生到课率情况等。各学院(部)应分别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。
2.学校专项抽检内容
专项(一):检查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落实情况。依据学校《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》检查各院(部)专业、课程建设、执行等方面的持续诊改情况。主要是专业层面、课程层面的建设规划目标、标准是否与学校规划契合,是否与自身基础适切。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标准和课程教学目标与标准是否衔接贯通,课程体系是否能支持人才培养目标与标准的达成,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、具体、可检测。是否按照要求落实诊改常态化运行制度,是否开展推进专业和课程的全覆盖。
专项(二):检查“有效课堂”和“五个思政” 的建设实效。依据学校“有效课堂”和“五个思政”建设实施方案,检查各学院(部)方案制定、分层落实、特色开展、过程监控、效果评价等工作推进情况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(部)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小组,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检自查,深入课堂,对教室、实训室、教研室、教学办等进行检查,如发现异常情况,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。
2.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师生按照《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教学质量评价填报说明》(附件1)进行网上在线教学质量评价。学生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。教师评学结果将作为班级评先、评优的依据之一。
3.各学院(部)通过召开教师座谈会、学生座谈会,对课堂教学效果和实践教学效果进行评价,了解教学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并做好记录《学院(部)师生座谈会反映的问题汇总》(附件4)。
4.各学院(部)落实完成教学专项工作任务检查,并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检和专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汇报材料,撰写《2019—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》(附件2),填报《学院(部)日常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检查记录汇总统计表》(附件3),以上材料请于11月25日前提交纸质版(电子版)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龚老师。
5.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对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,于11月29日前进行教学检查情况通报。
附件:1.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教学质量评价填报说明
2.2019—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(提纲)
3.学院(部)日常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检查记录汇总统计表
4.学院(部)师生座谈会反映的问题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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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