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〔2013〕25号)要求,经研究,定于2017年11月开展就业质量调研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研时间
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
二、调研对象
1. 2017届毕业生。
2. 2017届毕业生就业单位。
三、调研方式及内容
(一)问卷答题
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通过计算机和手机作答。
1.填写《2017届毕业生就业调研问卷》,各专业应答率须达到60%以上,该项工作由辅导员牵头负责。
请访问网站http://hubstc.91wllm.com/inquiry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,输入账号(学号)和密码(学号后六位)进行操作。
2.填写《2017年用人单位调研问卷》,各学院调研数量须不少于25家,教学单位牵头负责,就业单位数据以电子版本发送至各学院。
请访问网站http://hubstc.91wllm.com/vip/cinquiry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操作。
(二)实地走访
选择部分企业实地走访,了解企业人才需求,与毕业生、单位相关负责人座谈,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、就业创业工作方面的意见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应高度重视,专题研究部署。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调研统筹、协调工作,与招毕办对接;制定走访工作计划,院领导带队,分组包干,专业教师与辅导员共同参与。
2.各学院须提交为促进2017届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举措,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指导活动、招聘会、参军入伍、困难帮扶等,有结论,有数据(参照就业进展月报样式),有案例,11月30日前报送。
例:引进优质企业,搭建双选平台。
招聘活动一览表
时间 地点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联系人 电话 结果
3.对调研过程中毕业生反馈就业质量较高的单位,学院应保持密切联系,并作为重点实习就业单位向学生推荐,建立稳定长期合作关系。
本次问卷调研结果将作为学院年终就业率考核依据。
联系人:李国庆 联系方式:87588226
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
2017年1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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